當我步入生命的另一個時期,疼痛越來越常見,退休的想法不再太遙遠,我開始反思自己的生活方式,一個經常出現在我腦海中的詞是遺產,我想為家人留下什麼精神遺產?我們所有人都想留下遺產,做一些好事而被人們銘記。在提摩太後書第二章:1-2節中,保羅不僅希望提摩太記住他所樹立的榜樣,也希望提摩太成為其他人效仿的敬虔榜樣。
有時候,敬虔榜樣很難做到,無論是好的還是不好的,家人都看到你全部的生活。然而,我認為這是一個讓上帝的恩典和寬恕更加彰顯的機會。事實上,沒有人是完美的,藉著耶穌的寶血,我們才能潔淨地來到神面前,變得完全。身為父母,我們有責任為孩子樹立好榜樣,過著配得上蒙召的生活,教導孩子愛主,順服神的權柄,這些都是我們必須虔誠地努力履行的責任。包括我們辜負神的時候,需要讓孩子知道我們是多麼需要神,而不是隱藏它,透過我們的悔改、請求寬恕,並有信心知道我們已被耶穌的寶血所赦免,將孩子引向耶穌。當我們對主耶穌的信仰傳遞給孩子時,我們就給了他們一份金錢買不到、死亡也不能奪走的精神遺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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