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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託:呂家傑 Karl Lui

“領受”或“使用”

「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,於教訓、督責,使人歸正,教導人學義,都是有益的,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」(提摩太後書3:16-17)

每年的一月,很多基督徒都開始一連串的讀經計劃,有的找一個新的聖經譯本來讀,有的用一年時間讀完整本聖經,有的每週反復思考同一篇詩篇,有的連續背誦耶穌的比喻,等等。

畢德生在《聖經好好吃》書中提到,歷世歷代以來,聖經的權威讓人們認為聖經有功效,有趣,有幫助,但有些人卻不認為自己在上帝的啟示中,他們讀聖經的目的有以下幾點:

(1) 為了好奇心,研究聖經語言,歷史,文化,思想,地理,詩歌;

(2) 聖經提供了可以使人出人頭地的健全計劃和可靠指南,包括健康,富裕,聰明;

(3) 為了受鼓舞,得激勵,得安慰。

魯益師在《批判的實驗》書中提到了兩種的閱讀:

(1) 為了自己的目的而使用一本書;

(2) 按照作者的目的來領授這本書。

我們按照聖經所表達的方式來讀經,而不是用自己的方式來讀經,我們順服在聖父,聖子,聖靈彼此不同卻能互補的運作之下; 我們領受這些話語,以至於無論在此世,或進入上帝永恆的榮耀中,我們都得以受塑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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